本報評論員
眼下正值春季,氣溫回暖,天干物燥,森林火險等級較高,又值森林高火險期、春季農業生產高峰期和春節、元宵節旅游旺季相互疊加,進山入林人數增加,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草原防滅火形勢復雜嚴峻。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造成火災法不容情。今天刊發的幾個警示典型案例就是非常沉痛的教訓,必須引以為戒,警鐘長鳴。任何人膽敢心存僥幸,違反有關規定,違法野外用火,將依規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必須明白,森林草原防滅火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不管是誰,都要嚴格執行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法規,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決不搞燒田埂、燒秸稈、野炊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活動。廣大農民朋友要監護好、教育好小孩等其他需要監護的各類人員,嚴防失火燒山。同時,要移風易俗,絕不能將紙錢、鞭炮、香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種帶入林區和墳頭,提倡網祭、獻花、植樹等文明祭祖新風。
目前,我市各縣(市、區)均已發布實施《禁火令》或《禁火通告》,請廣大群眾自覺執行,嚴把火源入林關,嚴禁在野外吸煙,嚴禁帶任何火種進入林區;嚴禁上墳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野外野炊燒烤、點火取暖;嚴禁在責任田、農地、果園、林地燒地埂、燒茬子、燒農作物秸稈、燒枯萎作物、燒荒開墾等。
在此,呼吁廣大群眾,從你我做起,從現在做起,齊心協力、群防群治,嚴格執行《禁火令》,不要觸碰森林草原防火紅線,共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主動參與和支持我市的護林防火工作,嚴防火災發生。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