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網傳忻府區康樂小區有人販子冒充防疫人員拉走小孩?系謠言!
近日,本地微信群傳播:“最近有冒充防疫站的打電話核對信息,騙小孩紅馬拉出去的。大家一定要引起注意,康樂小區已經發現一例”、“最近有不明救護車拉走小孩,最大的17歲,都是人販子”。


經核實,相關信息與事實不符。
02 2天社會面清零、5天恢復常態化?系謠言
近日,多個微信群都在熱傳這樣一條消息。內容為:市委提出:要以市民為中心,實現“兩個48小時+5天”決戰決勝目標。(一)第一個48:25、26日兩天實現社會面清零;(二)第二個48:27、28日兩天無疫小區有序放開。(三)29日之后5到7日,實現全市無新增病例,恢復全社會常態化生產生活。要求:準、快,應檢盡檢,應隔盡隔。
經查,這是西安市10月份的政策,并不是山西,該消息在其他地市也有流傳。造謠者張冠李戴,故意去掉前邊的地名,讓人以為是本地消息,混淆視聽,制造混亂。請市民對網絡信息一定要保持客觀分析的態度,以官方發布為準,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謠言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的大量轉發,造成市民恐慌情緒,同時對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干擾。
警方提示:
網絡空間是公共空間,網絡社會同樣也是法治社會。請不要隨意轉發未經確認的信息,更不要惡意編造、散布虛假信息。對故意編造、傳播謠言、制造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依法查處!希望廣大網民引以為戒,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共同維護晴朗的網絡空間,為早日戰勝疫情貢獻自己的力量。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