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說,由工信部牽頭的《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以下簡稱“條件”)公布在即,頓覺一喜一憂。喜的是,前段時間不時能聽到電動客車浸水著火的新聞,“條件”實施后,整車及關鍵部件的防護要求更加嚴格,對于公眾交通出行安全有更好的保障。

憂的是,“條件”中對客車車身結構進行直接指定,明確要求“全承載整體式骨架結構”,這勢必會將大量采用全沖壓車身的日系及歐系輕客以及高端中巴產品全部“驅逐”出去,導致整個新能源客車行業格局發生巨大變化。
改裝企業全部出局
根據“條件”(征求意見稿)中第4.10.1條,“(電動客車的)整車應為全承載整體式骨架結構”。就是這么一條看似不顯眼、在6000多字的法規正文中只占了一小行的一句話,卻可能掀起軒然大波。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句話中的含義,我們先來簡單闡述一下其中的幾個關鍵詞。
首先是“全承載整體式”。什么是全承載整體式車身?“全承載”是相對“非承載”而言的一個詞,是指沒有傳統的底盤大梁結構的車身,也被稱為“鳥籠結構”,以前一直應用于飛機制造業的整體化框架結構技術,后來移植到汽車上,現在普遍在轎車、輕客、中高端大中型客車上采用(卡車是典型的有傳統底盤大梁的汽車品種)。其車身采用封閉環結構,取消了傳統客車的底盤大梁結構,整個車身參與載荷,上下部結構形成一個整體,在承受載荷時,使整個車身殼體達到穩定平衡狀態。
“條件”(征求意見稿)要求所有車長大于等于6米的純電動客車、混合動力客車、燃料電池客車等電動客車都采用全承載車身,這就意味著,原來通過采購東風、一汽等客車專用底盤來制造電動客車的大量客車改裝企業,被斷了生路。
日系及歐系輕客企業被“踢出局”?
其次,“骨架結構”是什么“東東”?
根據公開資料,“骨架結構”這種車身結構,主要是通過鋼管拼焊的生產工藝來實現的。這是客車行業一種獨特的工藝手段,乘用車行業和卡車行業沒有采用。它用矩形鋼管焊接成五片獨立骨架:左/右側圍骨架、前/后圍骨架和頂蓋骨架,然后用焊接工藝將五片骨架拼焊成整體車身骨架。客車骨架結構和工藝的特點是,投資可大可小,生產線上工人較多,很依靠一線員工的經驗,有著豐富焊接經驗的工人非常寶貴。
“骨架結構”跟沖壓式車身結構是相對應的。沖壓式車身主要是通過對鋼板的沖壓工藝來實現,這類車身的車門、車頂、引擎蓋、后備箱蓋等都是用沖壓設備將鋼板一次沖壓成型,然后再把這些沖壓件焊接到一起,最后成為白車身。沖壓及焊接工藝的特點是依靠高精度的模具、夾具來保證工藝質量,具有很高的生產一致性,各項安全性能指標也比較穩定。
目前,車身沖壓工藝在全球乘用車行業、純輕客(VAN車)行業、卡車行業都得到了普遍應用(而且是主要的、占絕對主導地位的工藝形式)。其中跟電動客車行業有關系的,主要就是國內的純輕客企業以及一部分國內高端中巴企業,包括福建奔馳凌特、上汽大通、東風御風、江淮星銳、南京依維柯、江鈴全順、福田風景、福田圖雅諾、九龍輕客、南京金龍D11、廈門金龍凱歌、中通藍迪、濰柴歐睿、金杯海獅,以及安凱寶斯通(去年9.3大閱兵時大放光彩)等等。如果“條件”(征求意見稿)一旦正式發布實施,這些企業的這類客車產品全部要“出局”。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