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醫托以介紹醫美手術低價項目招攬顧客,代收費用后卻用于自己還債。日前,經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阮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2024年12月,小曼(化名)在青浦區某醫療美容機構報警,稱自己向美容醫托阮某支付了2.2萬元用于抽脂手術,阮某卻只給她安排一些體檢項目。小曼咨詢相關醫生后發現,阮某并未向美容機構支付自己的手術費用,因此機構沒有她的手術排期信息。
經核實,公安機關發現阮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依法傳喚其接受調查。今年2月,該案被移送青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查,2024年11月中旬,阮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想做醫療美容的小曼。在小曼咨詢抽脂手術后,阮某要求其先支付1萬元定金,并于12月3日安排她到一家美容機構面診,當場要求支付尾款1.2萬元。然而,阮某并未將手術款交給醫院,而是用于個人還債。
與小曼有同樣遭遇的還有7人,他們都曾向阮某預交費用,預約面部填充等美容項目,其中被騙金額最多的被害人損失5.1萬元。
阮某還供述了其他犯罪行為。2023年,阮某經親友介紹認識了被害人童女士,他向童女士提議合伙做醫療美容生意,并謊稱自己將在美容醫院內開設一個皮膚科室,正在募集投資。童女士輕信,向阮某轉賬11.6萬余元。
此外,阮某還向另一名投資人編造投資合作協議,約定只要對方投資不少于5萬元,即可獲得后續盈利的10%作為分紅。當投資人質疑轉賬賬戶真實性時,阮某又稱“這就是我們公司的財務對公賬戶”,騙過投資人。
通過上述手段,阮某詐騙共計50萬余元。阮某對其詐騙事實供認不諱。3月7日,青浦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阮某提起公訴。日前,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王擅文)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蔡文斌)